舉辦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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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孝道,表彰孝心孝行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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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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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修齊紀念雙親文教公益基金會
中華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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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對象
| 凡中華民國臺灣省、台北市、高雄市、金馬地區居民,不分性別、年齡 、職業,其孝行合於選拔標準者,均得由各縣市、鄉、鎮、市、區
公所,或各地公私立機關團體、各級學校,具函(請詳列受推薦人資料及其孝行事蹟)向主辦單位推薦,參加評選(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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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標準
| 奉行孝道,對直系尊親屬、公婆、岳父母、養父母善盡孝道,事蹟足為社會楷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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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程序
| 1.推薦日期:即日起受理推薦至九月五日止。
2.初 選:由主辦單位擔任初選工作。初選會議於九十五年十月中旬召開。
3.初選名額:三十名(由初選委員會視實際情形增減)。
4.徵信訪視:為求公正實在,由主辦單位深入瞭解初選入圍之受推薦人的孝行事蹟及其鄰里反應,提供評審委員會評審參考。訪視工作於十月底前完成。
5.決 選:十一月底前由主辦單位敦聘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完成決選工作,選出得獎人,並擇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得獎人名單及孝行事蹟。
6.決選名額:預定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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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 1.大孝獎當選證書一幀。
2.獎金新台幣三十萬元。
3. 金、銀紀念幣一組(各1.5兩重)。
4. 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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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
| 恭請 陳總統頒獎。 時間:九十五年十二月十日(星期日)。
地點:南台科技大學修齊大樓禮堂(台南縣永康市南台街1號)。
報到:得獎人於頒獎前一日下午五時前完成報到(報到手續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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